房屋买卖
律师你好!我在2011年底购房一处,约定一年分三处付清!付完两次房款后发现重大房屋质量问题!第三次款就没在继续付,和开发商一直协商赔偿事宜,约谈几次后答应以物业费补偿!可又一只没有赔偿!现在原来的领导换了,赔偿损失的问题还没有解决,马上听说又要到法院起诉我,房款交清和房款的滞纳金!我不知该如何应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