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
我是2013年通过中介买了拆迁安置房,当时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有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我和中介及房主谈成协议,由中介双方签定房产买卖中介合同,当时我付给房主首付款68万,尾款6万待两证办好于过户手续结束后支付,中介费我一次付清。2016年6月两证办好,我要求过户好几次,房主说房子涨价了,要求我加钱,几次通过中介协调我沒有办法就同意加26万,甴由中介又鉴定合同在10月19日,又过了几天我准备过户时房主又说他只一套房卖不了。现在由于南京限购政策我没有社保,房主又说房子不卖了,要求解除合同,按首付款退还给我,房子收回。请问各位律师我应该怎么办呢?我要求房主赔付我经济损失和房屋差价可行吗?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