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产房
您好!我现住军产房,父亲是军人,技术七级,高级职称,已于2010年离世。在2000年时,由于种种原因,部队同意为父亲解决一个子女住房。将当时居然住的团职房调整至营职房,并补偿拆迁款及父亲的福利待遇等款项共计三万元,并于2000年签订了该合同。我们在对营职房进行装修时,遇到涉及房屋设施问题,要求部队解决,可一直没解决,数月后,部队又将该营职房收回。三万元补偿也没支付我们,我们便继续住原团职房。并定期交纳相应房租。现部队重新要求我们调整至营职房,我们可以要回三万元,并且按照房价或工资的比例来等值要回吗?或者我们可以有理由拒绝调整至营职房吗?请求给予指导,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