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

我家跟买房签的购房合同,买房本来就有三套房子,她当时说卖一套然后买我家房子,然后就和我们签订了合同,她承诺现金支付,就是她先想办法卖房子给我们现金,她如果卖不掉房子,就需要我们协助她在后面办理房屋的贷款,并且在合同上写明她全款支付房款,而我们要协助她办理贷款,合同上没有约定贷款事宜,她这个属于受房产新政吗?我们需要还她定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