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问题

我们是六合区、雄州镇人,我们老家在2012年7份拆迁,当时我们定的安置合同地点是在A地,但后来因为各种原因A地地皮没有被政府批准盖房,现在政府要求我们安置在B地我们所有被拆迁都不同意,因为没有达成协议,原先从2012年7月份到2014年7月份给的过渡费已给,应该在2014年7月份要付下一年过渡费还没有付,请问律师以上两个问题我们应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