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纠纷
9月29日买房人通过中介和我签订了购房买卖合同也付了定金,10月5日出台了外地人在南京买房子需交纳13个月的社保才可以买房,但是买房人在南京经营有营业执照没办社保,中介也同意帮买房人办理,先买房人以多种理由想不要这房子且要求我把定金退给他,请问我应该退吗?还有我也于当月30号也订购了一套二手房也付了定金,他违约我后面的这套房子也没钱交付,那我的损失有谁承担呢?急盼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