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

前两个月和朋友做快递。刚开始一人租一家店面,他租的那家他说他有事情让我租那家,然后我租了,他说把钱给他他去找房东把合同签了。我以为是拿回来让我签字,他签了自己的名字,而且签了三年。房东后来才知道是我租的,我因为生意不好想退房刚开始说转,转基本上都是做餐饮的房东不同意,没办法只好找房东协商退房,房东死活不同意退房租,陪违约金也不行,我到朋友那拿合同我才知道签了三年,还签了他自己的名字,他当时只跟我说三年不长房租并没有说签了三年。当时也是因为太忙一直忘记找我我朋友拿合同,房东现在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我觉得好冤枉,想知道合同从法律上来讲对我是不是没有用, 店铺是我用的,是以他的名义付的,合同他也签了他自己名字,这个我也是退房才知道,房租还剩7个月交了一年房租,我想退回我的房租,因为我觉得好冤枉自己完全不知情三年合同,现在房东也不同意解约,合同我刚拿到,现在才知道合同内容,我现在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