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我是劳务包工头,2014年12月某天,才到工地没多久,一名工人说受伤了,(当时没有工人看到其是怎么受伤的),因为当时以为是工作时受伤的,就要车送工人去医院治疗,后来询问每个人,都说没有看到其受伤的情况,现在这工人告我,要求赔偿十八万。法庭因为仅凭她是从工地去的医院,就要我负责,担大主要责任,当时我是以为她因工作而受伤了,可现场没有一个人看到她是在工地受伤的,这个工人以前本来就有腿脚不便,走路一直瘸拐。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