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权买卖

我爱人的弟弟、弟媳在89年初将一小套公房住房权卖给我们。他们拿了钱,把公房租赁证给了我们,把户口迁出去,我们把户口迁进来。2013年5月,弟媳谎称租赁证遗失,补办了租赁证并预缴一年房租”25年都是我们缴‘。同年9月,她以不知情没签字为由,要要回房子,把我们告上法庭。在买卖交换住赁证的全过程中,弟媳自始至终都在场参与,签协议是她老公签字,我方是我签字。他姐姐也没签字。这场不诚信且诬告的诉讼,两次庭审后对她不利,她撤诉了。是非真假没分,我反诉的权益没得到维护,我只能重新起诉。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