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权
您好,律师,我是承揽合同的承揽方,也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了义务,对方出具了结算单,只是欠款久拖不给,合同约定的纠纷管辖权是纠纷地,合同履行地是在浦口,我去浦口法院起诉,浦口法院认为,属于管辖权约定不明确,应该在履行地起诉,而现在是欠款纠纷,实际履行地应该是接受款项的承揽方,我是在鼓楼,所以,该管辖权应该是鼓楼法院,可现在鼓楼法院受理后,对方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是浦口法院受理,故意拖延时间,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在鼓楼法院起诉对吗?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