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非住宅房合同纠纷

我于97年在房管所管理的门面房子经营餐厅,第一承租人是商业局,我是二房东。当时房管所领导是默认的。到2012年11月商业局把租赁权有偿转让给我,我和房产局签署了租赁合同,2013年7月份该地区拆迁,根据政策我没有补偿,但我是实际承租了那么多年,现在我想诉讼,应该先走哪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