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两个月后,收到传票,伤者仍在医院,对方先起诉一部分医药费,责任认定同等责任,但对方要求我方付70%,并承担诉讼费。我方已垫付六万余元医药费,但没有在诉状中体现,现在我应该怎么做?按时出庭就可以吗?咨询保险公司说会有律师出庭,我这边需要再请一个律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