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卖给她了,可以吗?

我六合有一套拆迁安置的房子,打算卖,3月30日一个人看中,因为我不住在六合,当时是我爸跟她签的合同,后来我一看合同,写的是8月31日才付首付款,她根本没有钱,不仅要贷款连首付也没有,我不想等她到8月31日,合同也不是我签的,我也没写委托书给我爸让他代我签,我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她说合同无效她不好找我,但可以找我爸,说我爸是欺骗她,要我爸给她双倍定金。请问她可以要求我爸赔偿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