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责任
老公公有两套住房,2月底卖掉一套,签署中介提供买卖合同后,现在老公公想违约,发现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是合同价的百分之20。请问一定要赔偿百分之20吗?我们的房子属于拆迁安置房,房价涨幅都不足百分之5。另房子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可否以婆婆不同意为名撤销合同?合同约定4月30日交首付款,目前我们只收取了买家的2万元定金,今天买家又让老公公签署了一份违约通知,是否影响撤销合同的想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