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诉讼时效了吗?

2015年7月份借给朋友16000元,随后他消失跑路,2016年一月份找到他家,他的妈妈跟我签订了一份借条,分三次付清:第一次2016年8月付6000,第二次2017年12月付5000,第三次2018年12月付5000。请问这份借条时效对吗?如果他不还钱,起诉会否过了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