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律师你好,我朋友今年元月1号由检察院出示证件号直接带走了,理由是盗窃,按照法律程序应该是先由公安机关立案,然后才到检察院的呀,我朋友的父母到公安局去咨询,公安局他们说不知道,现在法院那边也没有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连律师都见不到我的朋友,向律师咨询以下法律问题:1: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一般刑事案件最长是多长时间,2:盗窃案应该是由公安局先立案的,为什么公安局不知道,检察院为什么直接带走,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3;为什么我们聘请的律师见不到我的朋友呢,4:我们聘请的律师去检察院检阅案件的信息检察院为什么要拒绝,不给律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