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
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在此期间经理安排我跟另一名同事帮他出售电脑一体机跟十余台dvd,在不知是赃物的情况下跟着去了。之后没有分赃没有拿过一毛钱也不知道是赃物,后2015年6月(我于2014年9月离职)他因结伙他人偷盗公司案值13000左右牵扯出了2013年的事情,警察找上门并把我刑事拘留30天检察院的人没有核捕我,现在是取保候审阶段不知道我之后会怎么样呢?会不会按同案犯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