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条一个问题,谢谢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我们家大姨子以买房为由,向我和我夫人借款五万元整,并写下借条,承诺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钱还给我们,但是至今并未还,今年大概在3月的时候,因为家里添置大件东西,催促过一次,她不但没有任何还钱的意思,还大闹一场,从此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大概情况就这样,我有两个问题:1、这张借条的效力有时间限制吗?因为我好像听说如果在一定时限内不主张,就失去效力(或者不能起起诉)?2、因为时家里面的人,起诉应该是最后的办法,前面还有什么方法去解决问题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