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款纠纷
我在某小区购买商品房1套,首付款巳付,经开发商同意用某公司的工程款冲抵购房余款(售楼部打报告有领导批件,我只有复印件),我已将余款直接付给了某公司,后开发商又将工程款付给了某公司,而向我索要购房余款,请问复印件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吗?请某公司作为证人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