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拆民房有说理的地方吗?

我家房子在没有产权人签子的情况下被当地政府强拆了,当地拆迁政策是赔偿房子不赔偿钱,赔偿方案是应拆的房子折扣30%面积过后赔偿新房子,拆迁房子面积不够新房子面积抵扣,被拆迁人应按政府规定的房价补所差面积的钱,由于政府拆迁房子折扣多,新房子价格偏高,所以我想要政府赔偿钱,我应该怎么办?请指点。谢谢! 我要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