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

律师好 我于2007年5月份跟一朋友在房产公司签了一份购房合同,朋友当场付的全部房款,因为他是外藉,考虑到以后办产证,卖房等方便,就合同上注明了我占90%,他占10%,他其实也打算以后送给我的。同年8月份,我跟我前夫协议离婚的(我们当时已分居两年),离婚协议没有提到该处房产,我也没告诉他,房产证是第二年及2008年办下来的,户名是我朋友,我是共有人,且房管局有我们按份共有的记录。现在我前夫知道这件事了,将我告上法庭,说那是婚前财产,要跟我们分产权,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