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出事

律师好,最近我们多年没见面的十个老同事聚会,聚会男士难免会喝酒,我们几个女士喝饮料,但散了后有一男同事在回家途中出了事,据说是自己跌倒,现经抢救无效已死亡,如果家属告我们的话我们没喝酒的要承担责任吗?是不是和其他喝酒的人承担一样的责任?另外,这个人在喝酒的时候没人劝酒,在散席时头脑清醒,自己骑电动车送另外一女同事回家,现在有一自称是中间调解人要我们每人给家属一万元了事,说给了钱就和我们没关系了,讲好会写和我们没关系的字据,但现在已有三人给了钱,而家属只写了收条,而在此事中我的角色就是和同事一道吃饭,及不是东家,也不是组织者,我及不喝酒也没劝酒,同时还多次提醒该同事要少喝酒,请问律师,要是家属告我们的话,我要承担责任吗,要担多少责任,还有被送的那位女同事要担什么样的责任,另外我们十人中其中有两个人是夫妻,男的也喝酒了,如要担责的话,是算一个人的还是两个人一起算?急盼律师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