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一级伤残
本人于2014年5月27号,驾驶汽车将一个骑电瓶车的人撞伤,交警认定责任是各占50%。法院于2014年十月份开庭,将伤者前期住院的治疗费进行了判决,我占6成,伤者占4成。现伤者已出院,伤残鉴定结果还没出来。请问,伤者还应该对最终总的赔偿进行诉讼,伤者有诉讼时效吗?超过诉讼时效后,法院受理吗?保险公司认可吗?我3责险保了50万。对方很严重,初步估计是一级伤残,现在生活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