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事故
我丈母娘66周岁,去年在外包公司从事农村道路打扫卫生和环境工作,外包公司配一台电动三轮车,今天在工作期间,因为丈母娘未拉手刹,与附近人说话,该辆电动车三轮车倒溜,导致撞到一名七十多岁老年人(医院检查盆骨骨折),如果开刀需要大几万。
我想请问您:
1.因为属于工作期间,公司是否要付责任呢?
2.该车辆如果定性为机动车(超20码),是否需要缴纳强制性?如果公司未缴纳交强险且上路从事工作,该事故中,外包公司是否承担全部责任?
3.如果公司未购房买商业险让员工骑行从事工作,是否存在故意隐瞒部分?是否承担责任?
4.如果电动三轮车属于危车,公司还投放和要求员工施舍使用?公司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