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离职公司扣钱的咨询
我们公司每天工作时长早9点到晚5点半,中午午休1小时,算下来每天工作7.5小时,公司最近新出了两条规章制度,其中第一条是公司规定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目前考勤是7.5小时,相差的0.5小时是福利假,相当于每天可以早下班0.5小时。第二条是员工在离职是需要扣除过去12个月的福利假。因全年工作日大约为250天,250天x0.5小时=125小时≈16天,也就是说在离职时需要扣除16天的工资,请问律师,公司的这种规章制度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