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的事情
我购买了,我自己所住的、南京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的房屋、所有手续齐全、签定了购房协议,但是要办理不动产时,不动产登记中心不给办理了 ,说这个房的权属在开发商那里,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无权出售,但是房产经营公司有可售清单的批文,找开发商他否认有这个房,不动产要求开发商出来和房产经营公司变更权属手续,开发商说我本就没有这个房,也没有这个房的任何手续,无法出来变更,这个问题我也给南京市长信箱反映了,也没有得到解决,请问律师,可以到法院办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