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的东西如何证明?

向房产局提交的材料中,有份离婚协议存在问题,当年签订协议时不够审慎,被对方误写了江宁镇房产几个字,实际情况是我在江宁镇并无房产。房产局以此为由要求提供,实在有些勉为其难。我已提交了承诺书并签了授权调查书,还能怎么做?如何化解?请律师给出指导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