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
您好,公司与我在今年10月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12月突然说要本月就解散公司,说是会赔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在12月15号的时候将11月的工资和赔偿金一起给我,但是12月的工资说要到1月15号才能发给我。请问按照法律规定他应该是赔付多少赔偿金呢,公司解散的当月(12月)没做满一个月的应该怎么算工资呢,能不能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次性把所有的钱都结算清楚呢,感谢您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