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资的社保补交问题
你好律师,望您能给予我指点,我工作10年了,公司于2020年12月以不胜任为由单方面把我从销售经理调岗为保洁员,从2021年1月到3月克扣工资,4月到9月停发工资,6月份我合同到期,公司不提供合同也不找我谈,我于6月份过仲裁后不受理(让我直接去法院更快),直接去法院起诉,我起诉内容是恢复岗位和补齐1到9月工资,由于疫情9月27日才开庭,法官当庭调解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判我恢复岗位,支付10个月经济补偿金,以及1到9月的拖欠工资,限9月30日前支付给我,(以2020年12个月平均到手工资每月3344元,因为到手工资已扣除社保,所以不包含社保),拖欠工资也以平均工资3344元为准,但9月29日和公司沟通,公司说要求我支付公司1~9月代缴的社保费用,以及还要扣除个税,还威胁我说要以去年的考核制度来扣我今年每月工资的30%,跟我说必须从法院调解书要求支付的金额中扣除后,才能把剩下的钱支付给我。我1~9月补发拖欠工资大概22000元,他要求我支付代缴社保6000元,而且我平均每月工资3344,总共补偿加拖欠共计才56000多,这也能扣我个税吗?而且公司29日还发送一封邮件到我公司邮箱(调岗后我邮箱基本没有往来邮件了,公司以为我不怎么登陆邮箱),邮件大致内容是公司会按照法院调解书执行,但是要扣除6000元社保费用,个税不用扣了,扣除后剩下的钱会29日打到我工资卡中,如当天没回复视为默认我没意见并同意。我很巧的今天正好上了下邮箱,看到邮件就立刻回复:请贵公司以调解书为准支付我全部金额。结果都30号凌晨了,我工资卡也没收到调解的金额,请问下公司这种做法对吗?我还需要再次支付已经扣除的社保钱吗?公司不履行调解书支付金额,我明天30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大概多久才能执行结束把钱支付给我?多有叨扰,感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