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
我上班途中下公交车瞬间被电动车车撞了,当时认为没啥事,就各走各的,也没留电话,几小时后脚肿了休息了一个月。后来报警,交警看了监控视频,说是对方责任,但是找不到对方,只能开交通事故证明,描述:电动车进公交站台未减速慢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这个描述能证明我本人无责吗?谢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