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十个业主以什么理由可以要求他们?

我付了三十八万元转了一个在二层空房,租期九年,这楼有五层十家业主,我装修后开了一个大众棋牌室,经营一年亏钱,然后我经得二房东的同意转租给其他人开棋牌室,营业执照还是用我的营业执照,我们之间签了一个协议,棋牌室经营期间出现一切问题与我无关,现在棋牌室九年租期还有一个多月要到期了,大房东要收回这楼,不租给二房东,重新租给一个人,这人发了一个通知给我们十个业主,让我们十个业主到今年12月31日全部搬走,装修的东西自己拆走,不拆他们当没人要处理,我们这十个业主要求和他们续签租约如果他们不和我们续签,要求赔偿装修费合理吗?另外如果人家赔了费用我要分给租我棋牌室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