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上述人,从开发商手里把工程款结走了,不去付上述人自己购买的材料款,上述人反而告被上诉人,去支付材料款,被上诉人只是工地上的一位收料员,因为收料员要签收,材料,上述人告被上诉人的理由就是谁签字谁付款?现在事实证明,上述人购买的材料,而且工程款已被上诉人结走,上述人应该去支付材料款,上述人的行为,是属于,诈骗被上诉人吗?还是属于诬告?被上诉人,被上诉人要告上诉人哪些赔偿?上诉人涉案金额30万至80万,犯没犯罪?应不应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