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亿的诈骗案,怎样能判退赔?

律师你好!这个诈骗案主犯于2013始在上海、南京等地成立了三个公司,通过电台主持人专题节目等的宣传方式骗取群众信任,实施诈骗活,至2016年夏事发。四年来,受骗群众多次往返上海、南京等地向公安机关诉求、提供证据、追讨被骗钱款。终于在今年9月23日,秦淮区法院庭审此案。庭审中公诉人根据犯罪事实认为犯罪分子恶意诈骗主观犯罪意图明显(大量诈骗钱款流向个人账户,肆意挥霍),诈骗金额巨大,但在最后阶段,提出量刑上的建议: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15年,给予50万的罚款。庭审之后,被骗群众非常气愤,不能接受可能的判决结果;而犯罪分子对可能的判决结果当庭表示服从。被骗的群众没有别的愿望,就是一个:要求被告犯罪分子能够退赔他们被骗的钱。但是公诉人的建议里面并没有退赔的内容,是不是意味着法庭的判决,最后也就没有退赔呢?请问律师,如果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人的建议,判处诈骗3.94亿人民币的犯罪分子,15年的有期徒刑,只罚款50万元,这样的判处结果,被骗群众不能接受,该怎么做才能得到退赔?请律师能指明努力的方向,谢谢您! (被骗群众多是七十、八十岁的老人,省吃俭用的一生积蓄被骗任由三十岁的罪犯挥霍,痛恨交加,恨不得杀了犯罪分子!)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