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咨询
9月4日在水果店买到霉变的成有王记冰杨梅汁,当天晚上到店协商,店家称要拿该霉变的东西去找供货商,因考虑到做生意不容易我也同意了等回复,后因两日未得到任何回复,6日晚我主动联系店家,店家给的回答又变成了在等厂家回复,店家始终认为此事与其无关,是厂家的问题,他在中间帮我和厂家联系就已经尽责了,因店家态度如此推诿,故我强烈要求店家按照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1000元 请问我如此要求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