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纠纷

您好,我是2011年5月份在南京市施而美整形医院花了两万两千多做的牙齿整形,当时做的是二氧化锆材质的陶瓷牙,但当时开具的发票并没有注明材质及数量,只写了治疗费,而且当时的咨询师一再保证没有任何问题,并包我终生,我做了六颗牙齿,13年年底,牙齿崩瓷了,我去医院沟通,后来又给我重做了六颗牙齿,下取我原来做的牙齿的过程非常痛苦,后来我一再强调,后面做的牙齿千万要保证我的质量,可刚过了八个月,牙齿又崩瓷了,这次,医院说还要重做,可经过了两次,我心里已经有了很大的阴影,而且我义齿旁边的好牙齿最近开始出血,我就和医院沟通,不重做,保留以后做牙的权利,但要医院退我一万五千块钱,作为我以后整牙的费用,我想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合法吗?我可不可以告医院欺诈,因为他出具的发票上面根本就没有写明我整形牙齿的材质及数量,而且术前术后,他们都没有告诉我,这些牙齿有崩瓷的可能。也没有让我签任何一个关于牙齿整形后出现问题的类似知情同意书,但是我将医院咨询师和我的对话已经录音了。我如果打官司,能要回我在医院的大部分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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