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王某、孙某受贿案历时26个半月二审还没结案算违反法律规定吗?

2013年10月孙某不愿将其私开的公司卖给公司老总,随即被检察院带走,最后以受贿40万的受贿罪被逮捕,但在一审二审庭审中,其受贿理由均不充分,仅以王某(主犯,却在其老总取保并在原公司上班直到一审结案后才关进看守所)所述孙某是其领导,主动分40万给孙某,银行确有打款记录,但孙某也有打款给他记录,孙某一直强调借贷关系,王某也承认他们之间是有借贷关系,但他却咬定只有这次是受贿款,此案一直以最大限期在拖; 另外,二审孙某在开庭时就陈述检察官连续长达32小时审讯。 这样个案件仅凭王某说受贿就受贿,而无其他证据,做为孙某家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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