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
欠款人是海门人,南京为借款地。如何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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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陈爱威
2015-12-17
2楼
在借款人即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居住超过一年)法院起诉,不满一年的在其户籍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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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陈爱威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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