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字楼房屋出租遭遇无赖租客的问题咨询
律师您好!我们在市区有一写字楼房屋,一直出租给一家传媒公司,该房屋已于2015年11月中旬已经到期,自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我们已根据合同约定通知租客缴纳租房费用并针对是否续租进行告知,岂料该租客以“资金周转不开”为名,数次置之不理,现已发展到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无奈我们求助于公安机关,在片警见证下提供我们的相关证件,将门锁更换。更换后该租客联系我们要求开门,我们随即和他继续交涉房租问题,该租客出言狂妄,号称房内仍有他的物品和鱼缸,如出现问题损失要我们承担。现想咨询:如果我们重新登信息出租此房,该无赖租客的物品我们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有除了对簿公堂之外简便些的处理方式如在警察机关人员的见证下将其物品另做处理?否则,该租客现在人间蒸发,仍留有大堆物品在我们房内,还放言损失我们承担,这样对于我们房东的利益已经产生了损失。还请尽快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