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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 李祥春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李祥春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拆迁办根据房屋登记的产权人为被拆迁人予以安置补偿。
但求天下无祸
您好! 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拆迁的时候 ,我们可以向产权人主张权益吗? 第二方当时用的电话已报废, 现无法联系。 等何时拆迁可能就会现身了。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 李祥春
这个问题确实比较复杂,还涉及刑事问题。报警后警方如何处理的?既使主张权益还是要通过诉讼途径,但时间太久,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
但求天下无祸
你好! 当时当地所和鼓楼分局都去过的 查询第一手人为躲债已跑 警察也没有人力物力去找和定性 只了解此人名下好多的资金房产已冻结 和保全。第三方老板在事发之前办他解压 又重新贷款 。产权登记在一个员工名下。07年7月4号此老板带了共4 ~5个人来过我家 ,亲口说知道这里的情况 不会要这个房子地,大约11年左右执证人来过 说老板被抓 ,等等 他投资老板30万已泡汤 想让我们出三十万。好持平。他们的贷款写的是39万。我们没钱 也没有同意 。等等 最后他只有说等拆迁再说。 谢谢,了 有点长 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 。
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蒋骅
您现在的情况由于找不到人,我们其实也没什么能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