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开发商和物业承担车辆受损的费用

一朋友是雨花台区小行时光皓运三期的业主,今年四、五月份经铁源房产开发商和江苏华门物业公司联手抽签承租了一个私家地下车位,据说开发商每月收承租户车位费240元/月,华门物业每月收承租户60元/月,开发商和物业两家要求承租户一次性交分别交了6个月的费用。到了今年七八月份,该户的车辆停地下车库半个月内三四次被人将轮胎戳通,其中前两次轮胎正面被戳,业主曾两次电话救援公司来车拖修理厂维修,可修了没两天轮胎第三第四次竟被人从侧面戳通了,修理厂说侧面补不了,导致该两只轮胎报废,在这期间业主多次及时报告物业公司,当时参与值班的保安也见证了救援车辆的进出抢修,第三四次业主也电话报了110,赛虹桥派出所也出警到了现场,两次救援花了三百多(含补胎)新购买了两只轮胎一千多,东风本田恒通店和桥北的运通店轮胎报价是1800元两条,且不含四轮定位等费用,业主向各位律师求助并要求开发商和物业补偿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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