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董娜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请问您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
很简单,约定唐占49%股份
您好,根据目前的《公司法》对于公司除名股东方面赋予公司自制权,即公司在章程中约定股东退出机制。如果仅是股东个人欠款,不会为公司造成影响的话,一般无权将其除名。希望我的解答能为您带来帮助。如需进一步沟通,请申请免费一对一服务,您可以指明要求我的解答服务,谢谢!
关键债主已经找到公司来,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了。公司目前发展势头较好,不能被他一人败坏公司声誉。而他前后一共就出了10万元,跟他谈他愿意500万卖出股份,我只愿意出100万左右,请问律师同志该怎么办?
您好,如果章程没有关于股东除名的约定,如有证据证明该股东确实损害到公司的实际经营,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其除名。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观点,希望我的解答能为您带来帮助。如有进一步沟通,可申请免费一对一服务,您可以指明本律师为您提供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