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
父母留下一套房由我们三个子女平均共同继承,为了方便卖房,过户到弟弟一人名下,并签协议说明共同继承,公证时其他的放弃继承,不是真实意思表达。房子过房后,弟弟不签协议,也不卖房。我是否可以通过诉讼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是否存在诉讼时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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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5-09-09
2楼
您好,我是荆澜德律师行的刘冲伟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因为在公证中您已经放弃继承,而公证效力是大于合同约定的,所以您再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比较困难;其次,确定房屋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谢谢。如需继续咨询,请到后台申请免费一对一,指定律师为您服务。
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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