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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 杜宇坤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杜宇坤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只能选其一,而且违约金过高是不会支持的。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如果需要更多咨询服务,请回到微信后台选择“免费一对一”等服务,指名我们为您服务!
小林
意思只会不退还定金,不纯在违约金。。。。
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 尤艳涛
您好!我是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尤艳涛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对方如选择违约金,则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希望能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需要更多咨询服务,请回到微信后台选择“免费一对一”等服务,指名我们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