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陈政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楼上漏水,要分两种情况而定。一是漏水是由楼上业主导致的,那责任就在楼上业主,应当由楼上业主进行维修。如果楼上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处理。当楼上邻居不理会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并且,当楼上邻居不主动进行赔偿时,受损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漏水原因并非楼上业主导致,而是自然损坏或者是房屋建设质量问题,那么如果该房屋有约定保修期限,并且该时间也在保修期间内的,那责任就应当归开发商。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以上分析,仅代表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