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
事情经过,:我是在五塘村地铁4号出口人行道过马路,到对面从公交车前面上非机动车道,和骑电瓶车相撞,对方眼睛受伤,是撞在对方的前轮,也可以说对方撞我,请问我是否有责任,要不要出钱给对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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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相国
2015-07-06
2楼
你好,事故责任认定一般由交警部门处理,如果当时没有报警,双发也无法协商责任划分,可以由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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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相国
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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