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严耀帮律师事务所蒋俊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如果合同中并未将该理由作为条件列入,那么对方不付款就是在违约。您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以上分析意见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你好,我已经收到房客的律师函,说我欺骗她并有录音证明我所在店铺对面店铺只有过年过节才开并收取高于该地段的巨额租金要求我接触合同,不然起诉我合同欺诈!我这属于合同欺诈吗?
房客签合同时 我店铺对面商铺是正常营业 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停业整顿了。房客已这为由,说我欺诈他。我租给他店铺 他每天都正常经营。
从您目前的描述来看,仅以这个理由不构成合同欺诈。您可以至微信后台申请免费一对一,并指定本律师,就有机会与我见面沟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