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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豪律师事务所 张庆祥
您好。单位宿舍属单位福利,可以请单位领导协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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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还有其他办法吗?
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张淑萍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严耀帮律师事务所张淑萍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这种单位的福利分房,过了12年,通过法律途径可能性很小,只能让领导出面和这位同事协商补偿。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