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志燕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债权债务纠纷有两年的诉讼时效,你这期间是否向他要过?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要过,从你要的时候开始重新算时效。你起诉时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所谓的要过和没有要过是什么意思?是指通过法律索要吗?强制执行他还是不愿我怎么处理呢?保留要过证据怎么保留呢?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徐以杰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所谓“要过”是指您向借款人主张过您的权利,可以是口头、书面证据材料,也可以是证人证言、录音等。
请问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还是不执行呢?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陈爱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被执行人未按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措施,对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以上分析谨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