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死者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属于交通事故造成,喝酒过量属于间接原因。如若有证据证明如你所述,同桌一起就餐的人员应当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理,被送的女同事也非导致其死亡的侵权人,但其作为受益人,依据公平原则,可相应给予死者一定的补偿。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律师你好,谢谢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问题,我说的都是事实,同桌的人都能证明,我们几个喝饮料的同事出于对死者家属的同情,决定每人给家属五千元的安慰金,不知道家属是不是同意,因为中间调解人要我们给一万,姚律师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谢谢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问题,我说的都是事实,同桌的人都能证明,我们几个喝饮料的同事出于对死者家属的同情,决定每人给家属五千元的安慰金,不知道家属是不是同意,因为中间调解人要我们给一万,姚律师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您好,您本对该事不负责任,可以出于道义或者照顾对方家属心情给予部分金钱安慰。
律师你好,刚才家属打电话来让我要我按他们说的把一万元及时送过去,要不的话他们要告我,我说这事和我没关系,我给钱是出于大家同事一场,但也不能按着你们说的要多少我就给多少,他们说不行要不就告我要负连带责任,请问我要负什么样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