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详细描述房屋的性质以及其他继承人的情况,是否有遗嘱等,以方便我们为您详细分析!
此房原是老公公单位分的房。还有老公公死时沒有任何遗嘱。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系你老公公生前单位房改的房屋,现为你大伯子的房产证,此节说明你大伯子基于何种原因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土地证仍为你老公公的名字,应当属于土地权属未能及时变更。故此,如果你老公不能有效举证证明你大伯子取得该房屋所有存在瑕疵,理论上是不可能享有份额。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谢谢了!
不要客气!